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成都市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照时间:
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二、验照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验照。
三、验照地点:
验照地点设在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的工商所。个体工商户可到所辖工商所验照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
四、逾期处理:
个体工商户应按法定时间参加年度验照,法定时间内不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验照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收费,验照中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可向成都市工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