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退伙变更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变更登记费为100元,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四、备注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第5项指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首嘉全程为您服务】|成都公司注册|成都工商代理|成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年检材料 | ||
了解更多拨打13981964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