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申报材料
1.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登记证、代表证;
4.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
(1)变更驻在期限的提交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报告;
(2)延长登记证有效期的提交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报告;
(3)变更地址的提交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4)变更名称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5)变更业务范围的提交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变更首席代表/代表的提交任免职文件;
(7)派出企业地址、外文名称变更备案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地址或外文名称变更证明;
(8)其他变更(备案)提交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首嘉全程为您服务】|成都公司注册|成都工商代理|成都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年检材料 | ||
了解更多拨打13981964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