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现就2011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验照时间:
个体工商户法定验照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验照一律不收费。
验照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验照。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验照地点:
个体工商户所在辖区(就近)的工商所或当地工商局指定的验照地点。
其他事项:
个体工商户应按时参加年度验照,规定时间内不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验照的,将吊销营业执照。在验照中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可向市工商局投诉。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验照投诉电话:85394278
各区(市)县个体验照咨询电话:
高新局: 87825617、85326737、85196415、85659177
锦江局: 86628101
成华局: 68919017
武侯局: 85058090
金牛局: 87705488
青羊局: 86620013
龙泉局: 84845976
青白江局: 83680251、83680252
新都局: 89396648
温江局: 82760492
郫县局: 87913606
彭州局: 83875802
崇州局: 82313208
邛崃局: 88745308
都江堰局: 61929008
金堂局: 84991113
双流局: 85817158
大邑局: 88265221
蒲江局: 88555775
新津局: 82556806
一分局: 83332470
二分局: 8313131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